台灣立法院今早就同性婚姻立法議題進入朝野協商,立法院長蘇嘉全宣布,下星期二逐條協商,下星期五表決。

台灣的同志婚姻議題經過大法官解釋及公投後,大法官要求在今年5月24日之前制訂相關法例,立法院今日就行政院提出的方案、反對同性婚姻團體提出的草案,以及民進黨提出的草案,三個草案進行討論,經過約一小時協商,蘇嘉全裁定下星期再逐條協商及交付表決。出席會議的法務部副部長陳明堂指,依照大法官解釋,若法案未在5月24日通過,同性兩人可以按照法例登記結婚,但只限於兩人關係,而權益義務或涉及繼承等的情況就未受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