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每年接獲約200宗外傭中介服務的投訴,當中有外傭面試時的應對表現與實際不符,有瞞騙之嫌。投訴人指,印傭在視像面試時,能夠以廣東話簡單對答及略懂英文單字,但在她到港後,發現她不明白「洗衫」、「煮飯」及「清潔」等基本指令,無法對話。投訴人其後揭發印傭視像面試時,鏡頭背後的顯示器會即時翻譯問題,答案亦有廣東話注音,令印傭能夠對答,但香港中介公司宣稱視像會議由印尼合作伙伴負責,對事件毫不知情。雖然消委會介入調停,但中介公司只同意提高優惠,拒絕退款;投訴人表明不接納,消委會建議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亦有投訴指,中介公司聘請時間冗長及到職日期一拖再拖;標明「百分百退款」的中介公司,在多次未能成功聘請到外傭仍拒絕退款等。消委會指,中介公司在招聘過程擔當橋樑,如出現貨不對辦等問題是責無旁貸,敦促業界改善服務質素,消費者聘請外傭前,應查證中介公司口碑及看清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