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和香港眾志等9人,在2016年底反釋法遊行,被控煽惑參與非法集結等多項罪名。西九龍裁判法院早上向不認罪的7名被告宣判,其中6人罪名成立。社民連主席吳文遠的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都成立。另外4名被告各一項非法集結罪成,其中大專政改關注組葉志衍,再多一項阻差辦公罪成。社民連周嘉發一項阻差辦公罪名成立,襲警罪名不成立。至於周樹榮的一項非法集結罪不成立。
裁判官黃雅茵指,遊行當日部份遊行人士臨時將遊行終點,由皇后像廣場改至中聯辦,期間在干諾道西及西邊街交界,吳文遠坐在鐵馬上,向示威者指他們人數多過警察,呼籲慢慢有秩序爬過鐵馬走出馬路。裁判官認為,要突破鐵馬警方防線,必然需要某種程度暴力,裁定吳文遠兩項罪名成立。至於周嘉發的襲警控罪,裁判官認為不能排除他用手揮向警員,是真誠希望保護示威者免受警棍攻擊頭部,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