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表示,坊間有人提出繞過法案委員會,直接將《逃犯條例》修訂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她指政府有權決定恢復二讀辯論的時間,但事前要先諮詢內會主席的意見,如果政府有這樣的要求,她會考慮內會的整體意見,但目前未收到政府提出相關要求。保安局被問到會否將草案直上大會,局方表示,政府會留意立法會內會的發展。
根據《議事規則》第54條第5款,負責法案的官員,可與內會主席磋商後,書面向立法會秘書辦事處作出預告,恢復二讀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