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審裁處就兩宗圍標同瓜分市場合謀定價個案,裁定十四間公司違反競爭條例,是競爭法2015年生效後首次。競委會主席胡紅玉指,今次裁決意義重大,可成為先例,對業界帶來警惕作用,亦對條例宣傳教育有正面作用。競委會表示,受害人可向這十四間公司索償。

首宗個案涉及五間資訊科技公司,涉嫌在2016年合謀圍標,競投基督教女青年會一個伺服器系統工程。涉案的伺服器公司,與一間服務供應商達成協議,由伺服器公司為其他三間競投的供應商,預備虛假標書,出更高的投標價,行內俗稱「賠跑標」,再將標書交予女青年會,審裁處裁定其中四間公司違反競爭法。另一宗個案,十間裝修工程公司,獲委任為觀塘安達邨一期的裝修承辦商後,涉嫌合謀議定裝修工程套餐價目表,共同製作宣傳單張分發予租户。審裁處裁定,十間公司屬於為提供服務而編配市場,構成嚴重反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