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就勞工處的就業服務,展開公開聆訊。審計署長朱乃璋表示,勞工處以往用「已登記求職人士」作為表現指標,但隨住愈來愈多人使用流動應用程式求職,失業人數及勞工處已登記求職人士的比例,已逐漸拉遠。在2008年至2017年十年期間,失業人數減少3.6%,但同期已登記求職人數大幅下降七成,建議勞工處要檢討服務是否能夠滿足僱員需要。審計報告又提及,勞工處的中高齡就業計劃成效成疑,2014年至2018年期間,計劃下的就業申請個案只有2581宗,其中僱員的在職培訓完成率只有約七成,留任率更跌至六成。

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表示,勞工處的角色會隨著勞動市場的情況改變,當失業率高企,勞工處就是「幫人搵工」,相反當失業率下降,勞工處就轉變成「幫僱主搵人」,目前本港的失業率是2.8%,撇除部分無業者是個人選擇,當中只有不足1%的人是真正有求職需要,但勞工處亦會接納審計報告的建議,探討切實可行的改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