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公布,查明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董事長高俊芳等多名高層,存在違規行為,包括未按規定披露疫苗產品抽驗不合格、全面停產及召回的信息;2015年至2017年年度報告等對產品情況描述存在虛假記載;以及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披露去年的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報告,因此決定對長生生物科技、公司董事長高俊芳、副董事長張洺豪,及副總經理張晶等,作公開譴責處分,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