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嫌貪污的案件,下午在區域法院續審,由2004年協助馮永業處理西半山豪宅交易的律師哈永豪作供。代表馮永業的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庭上披露,哈永豪與陳婉玉曾有親戚關係。哈永豪指,自己是陳婉玉前夫的表弟,指陳婉玉與自己表哥拍拖時,他已經認識陳婉玉,又指兩人結婚初期關係親密,直至2003年左右,因男方有外遇而離婚,哈永豪形容陳婉玉當時可以說是「幾唔開心」和「失去了生命的中心」。

代表陳婉玉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提出,陳婉玉婚後是家庭主婦,詢問哈永豪是否認為陳婉玉很忠於丈夫和很順從。哈永豪回答指,「佢老公話一,佢好少話二」,但他不知道陳婉玉是否曾遭受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