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時報》報道,在2016年旺角騷亂案中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及成員李東昇,獲德國給予難民庇護,是回歸後首次有香港人獲外國批出庇護。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表示,目前未確認德國向黃台仰及李東昇批出難民庇護的理據,相信是根據《聯合國難民公約》,基於涉事人士會因為政治見解、宗教、特定社會團體成員的身分等,返回原居地會受到迫害,而批出難民庇護。
羅沃啟表示,一個國家基於財政承擔通常都不傾向批出難民庇護,因此今次德國批出庇護,證明香港在德國眼中已經失去政治自由,國際地位受動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被問到,德國當局的決定是否反映對香港法治失去信心,她說不評論個別媒體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