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涉貪瀆職案,在區域法院續審,由馮永業案發時的上司,時任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李淑儀作供。李淑儀表示,馮永業未曾提及與案中另一被告陳婉玉有私交,又指不能接受同事私下與公務有聯繫人士作金錢交易,如果得悉事件,會通報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將涉事同事調職。她又指上任後已要求同事不能偏袒商業集團或私人朋友,由於政策局涉及航權審批,下屬乘搭飛機時,亦不得接受航空公司客位升級。
另一名證人,前港聯航空行政總裁謝天賜表示,馮永業很能幹,印象中陳婉玉結識馮永業後,嘗試給他一個好印象,令謝天賜感覺「有些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