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管理無牌旅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8000元。案情指,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人員,去年三月喬裝客人,巡查一間位於元朗青山公路的懷疑無牌旅館,並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旅館房間,由於當時涉事旅館並未獲發牌照,負責管理旅館的男子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