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調查委員會第二階段聆訊繼續,下午由分判商泛迅負責人潘偉山作供。他表示,公司在工程期間,負責南面連接隧道的紮鐵工程,當時港鐵及禮頓工程人員檢查進度,泛迅的工程人員必定在場,跟進工程師要求。他又指,工程使用的鋼筋,除非表面生鏽被禮頓拒收,否則經檢測的鋼筋絕少出問題。
承建商禮頓的代表律師早上陳詞時承認,工程期間出現溝通問題,令工程人員未能得悉有鋼筋同螺絲帽不匹配情況,在多次檢查中亦未能發現。不過律師亦批評,分判商永光未有妥善做好扭鋼筋工作。禮頓又表示,由於工程人員太忙,未有提交部分檢測表格,並非是遺失,但不代表工程進行前沒有檢查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