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警署警長被指去年11月,在港鐵荔景站月台摸一名16歲女學生的臀部,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獲裁定一項非禮罪不成立。

辯方早前呈上三十多封由被告同袍、下屬等撰寫的信件,另外亦有3名品格證人,指被告犯罪傾向低及可信性高。裁判官裁決時說,無法排除被告是意外觸及事主,因此裁定他罪名不成立,但批評被告事發時試圖衝上快將開出的列車離開,是自招嫌疑。裁判官並拒絕由辯方提出,由控方支付訟費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