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在一個電台節目上,形容特區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用心良苦,指政府表示目前提出的修訂是臨時性質,亦個案式,針對目前未有與香港簽署移交協議入的國家及地區,作出「自動獻身」的特別安排,不少普通法國家對未有簽署移交協議都有類似安排。他相信,特區政府推動修例時間表上有自己的考慮,亦可能涉及與中央關係及安全情況,但強調要先立法,才可以有基礎,又說法庭審理過程透明,加上國際關注,認為各界可以等有關制度先運作,再檢視成效。
胡漢清又指,一個國家之內,無可能無移交逃犯制度,認為香港與內地需簽署長期逃犯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