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胡漢清指,將引渡罪行的刑期由三年提高至七年是好建議,不認同會令香港成為輕微罪行罪犯的天堂,因為中央希望能處理較嚴重案件,但他不同意「港人港審」,認為做法並不尊重另一地方的司法制度。胡漢清在一個電台節目指,從他在北京出席兩會時收到的訊息去看,一國兩制是中央爭取台灣統一的方案,因此港澳人士若因文化及制度不同而觸犯內地法律,會有特別處理,因此有空間在陽光下進行移交程序,提出由港澳政協委員擔任涉及港澳居民的內地案件監督員,以提高透明度。
胡漢清形容特區政府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用心良苦,強調要先立法,才可以有法律基礎,又說法庭審理過程透明,加上國際關注,認為各界可以等有關制度先運作,如有問題,立法會日後可再提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