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引述多名不願公開身份的香港法官指,對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深感不安。律政司長鄭若驊表示,修例一旦通過,雖然法庭審理移交逃犯請求時,是檢視表面證據,但並非一般人認為般隨意,強調要裁定表面證據成立,背後有一套既有的法律原則,亦有案例依循,法庭過去亦曾經因而裁定有需要移交逃犯,也試過裁定不需移交。鄭若驊又表示,特首最終決定是否頒下移交令時,考慮因素並不限於目前修例的保障,還可以考慮人道原則或特殊情況,這些都已經在現行法例中有列明;而當事人亦有權在過程中申請司法覆核。
被問到政府表示修例有足夠保障是否有誤導成份,鄭若驊就指很難判斷個別言論是否有誤導,但很重要的是傳媒要全面報道事實,讓公眾了解修例的內容和不同人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