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39名議員聯署去信保安局長李家超,建議提高修訂《逃犯條例》的移交門檻,涉及罪行的量刑起點由三年增至七年或以上,同時要由中央機構才能申請移交,以內地為例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建制派召集人廖長江表示,相信建議得到社會廣泛歡迎,假如政府不願意接納,不排除由建制派個別版塊,或者共同提出修訂案。廖長江指,建制派亦有討論應否設立追溯期,但未得到廣泛共識,故決定先提出兩項已經有共識的建議,希望當局正面回應。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表示,按《逃犯條例》修訂的立法原意,是希望移交一些明顯犯了嚴重罪行的逃犯,假如政府採納意見,提升門檻,相信可以釋除社會憂慮。未有參與聯署的建制派議員包括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內會主席李慧琼、實政圓桌田北辰,以及新民黨葉劉淑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