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39名議員聯署去信保安局長李家超,建議提高修訂《逃犯條例》的移交門檻,涉及罪行的量刑起點由三年增至七年或以上,假如獲政府接納,重婚、走私、非法賭博、非法墮胎、拐帶兒童等罪行將會被剔除。另一個建議是只有中央機構才能申請移交,以內地為例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認為,所有修訂都只是小修小補、門面工夫,民主派的不二之心是要求政府撤回修例,因為無論門檻提升至甚麼程度,本港及國際社會仍然對中國的司法制度沒有信心和信任,她批評建制派和政府「扯貓尾」,認為建制派是事先得到保安局同意,才會聯署提出有關的建議,企圖自栩「成功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