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副秘書長馮永業,及商人陳婉玉涉貪案,早上繼續由陳婉玉自辯。陳婉玉接受馮永業代表律師盤問時指,自己是真心愛馮永業,對方亦真心愛自己,認為兩人能維繫13年關係是因為感情,她從來沒有感受馮永業在她身邊是為了錢,自己亦沒有用錢令馮永業留在她身邊,兩人相處期間沒有談論公事,包括直升機、定翼機航權等,亦從無向馮永業提及自己擔任直升機公司股東及董事。


陳婉玉指,覺得馮永業細心,對買賣物業有心得,曾提議兩人一同開公司投資,並將利潤分予馮永業,以作對方協助自己的回報,但馮永業拒絕。辯方問到是否因為「馮永業出力,所以你出錢」,陳婉玉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