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批評,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草案提出新建議,仍不能解決最核心問題,即是對內地法制的信心,仍然不能保證疑犯回到內地,能得到公平審訊及人權保障。他認為政府再提出建議,亦反映修例具爭議性,批評倉促立法是破壞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