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回應政府在修訂《逃犯條例》方面讓步,說修例要先易後難、考慮現實,在很多人不能明白修例,又對修例有很多顧慮的情況下,落實大家接受的草案,重要過有完美的草案。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本台節目說,認為將引渡的刑期門檻提升至7年是更加合理,現時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以上的本港案件,要在高等法院審訊,並會有陪審團做裁決,相信大部分市民都會同意,在高院審訊的案件,可以作為引渡罪行的標準,而有陪審團亦提高了對被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