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召開特別會議,議員區諾軒問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會否將被澳門法院裁定貪污罪名成立的商人劉鑾雄,移交到澳門,李家超指不評論個別個案,指任何司法管轄區向香港提出移交請求,港府將按個案的事實根據、案情及證據處理。

李家超又表示,根據最新統計數字,本港律政司共收過9宗,因為無個案移交的有效方式,而拒絕外地提出的移交請求,如果逃犯條例修訂後,有可能再處理,但需要對方再提出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