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本台節目說,特區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提出六項額外措施,是聽取了市民及學者的意見作出修訂,強調在修例下,本港的法律制度、審訊制度及對有關人士的保障不變,只是將現有法律剔出地理限制,以及由行政長官啟動移交程序,重申移交的是殺人犯、騙徒等干犯嚴重罪行的人,一般市民完全不受影響。李家超又說,自己尊重新聞界及法律界,沒有講過有關「新聞界被誤導」的言論。

被問到會否因應市民疑慮再作修訂,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說,立法會已經收到不少建議的修訂,會由立法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