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保安事委員會再召開特別會議 ,討論《逃犯條例》修訂。在會上民主黨林卓廷質疑,特區政府提出六項額外措施,不寫進草案條文當中,法律上是否有效保障被申請移交的人士。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曾強表示,相關的額外限制,法律上具有效力規管特區政府移交逃犯的程序,他又指,若果相關人士感到不公義或被壓逼而拒絕被移交,可以提出司法覆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