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中線調查委員會繼續第二階段聆訊,由紮鐵分判商永光的工料測量經理張益明作供。禮頓代表律師質疑,永光「判上判」,將工程外判給輝誼,有無獲禮頓同意。張益明指,禮頓無書面同意,但一定知悉,因為永光定期會將輝誼的支薪紀錄交給禮頓,在有工人工傷時亦曾將外判合約呈交禮頓。
張益明又說,去年2月初收到禮頓方面Whatsapp邀請見面,要求他翌日開會。會面上禮頓代表告知他,工程有駁口位漏水,鑿開石屎顯示有鋼筋無連接螺絲帽。他在會議後馬上致電工頭阿俊,阿俊向他解釋為何問題會發生。張益明指,到當時才知道,工人在2017年施工時已經出現問題。禮頓代表律師盤問時針對時序問題,指工人早在2017年1月已經完成其他有問題接口工程,質疑為何張益明會在文件中稱,工頭在2月才就物料問題詢問禮頓工程師。張益明指不記得當時為何會在文件這樣寫,但強調與禮頓的書信來往,完全是按阿俊的講法,在與阿俊通電話後寫出。
之後由禮頓項目總監Jonathan Kitching 作供,他指,如果沒有交RISC檢測表格的情況慣常發生,應該要提升到公司最高層知道。聆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