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交代以200億元購置物業營運社福設施計劃,將會分三年在全港18區購置物業,包括商業樓宇、寫字樓或活化工廈,營運158個設施,包括48間長者鄰舍中心、28間幼兒中心、15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等,但無透露確實選址。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相信200億元撥款不足以購置全部158個福利設施,幼兒中心及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將獲優先考慮,在每區增設最少1間幼兒中心,元朗、西貢等有較多年輕家庭的地區會有更多。
當局指,安老院舍、殘疾人士院舍和其他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因要佔用較大樓面面積,技術和布局要求較嚴格,適宜設置在特建處所內,不會列入購置清單。政府計劃7月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明年第一季開始購置首批物業,最快明年底開始運作;最後一批物業約於2023年第一季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