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協原主席崔振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收繳違紀違法所得,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吉林省紀委監委指,崔振吉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及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貪污受賄。紀委監委指,崔振吉利用手中權力為自家企業獲取巨額經濟利益;貪婪腐化,與私營企業主相互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又干預司法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