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交代以200億元購置物業營運社福設施計劃,將會分三年在全港18區購置物業,營運158個設施,包括48間長者鄰舍中心、28間幼兒中心、15間長者日間護理中心等。民主黨尹兆堅指,文件只透露每區的物業數量,但各區範圍太大,難以令議員了解選址是否適切,希望政府可以提供更多資料,例如物業位於哪條街道等。

勞工及福利局在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會透過計劃在每區增設最少1間幼兒中心。以分區數目計算,元朗、沙田及油尖旺區各增設14至15個社福設施,是各區中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