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男子,因虛報供養父母申索免稅額,被判180小時社會服務令。涉案男子在2011至2014年其中三個課稅年度的報稅表,訛稱與母親全年同住,並申索供養父母額外免稅額,逃稅13607元。被告上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裁定四項逃繳薪俸稅罪名成立。
稅局提醒納稅人,逃稅一經定罪,每項控罪最高入獄三年和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筆相等於少徵收稅款三倍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