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民主派議員下午趁立法會大會結束,繼續留守在會議廳,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召開緊急會議後,決定授權秘書處勸籲議員自行離開,否則今日會採取適當行動。被問到會否抵觸《特權法》賦予議員使用會議廳的權利,主席梁君彥表示,議員在非會議時間進入會議廳,並不受《特權法》保障,他又指,下星期三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期間,將採取四項特別措施確保會議順利進行,包括只接待不超過30名公眾人士旁聽、禁止議員助理進入大樓一至三樓、限制議員訪客午夜後必須離開大樓,以及安排議員專用通道。
行管會成員、專業議政的莫乃光認為,留守的議員只是宣示政治立場,並不影響立法會的日常運作,理應受到《特權法》保護以便行使職能。另一名成員、民主黨黃碧雲則指,不同黨派的議員都有個別方式履行職能,不應該打壓議員對於撤回修例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