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開庭,討論引渡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到美國的技術性議題,孟晚舟並無到庭。法官最後決定引渡聆訊將於明年一月開始,預計同年十月至十一月結束。法官同時接受孟晚舟代表律師的提議,展開另一個聆訊,處理引渡孟晚舟一案,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代表美國政府的律師提出反對,認為是史無前例和浪費法庭資源,指有關問題可以在引渡聆訊一併處理,質疑孟晚舟一方只是希望拖慢聆訊進度。法官最後裁定兩個聆訊要同時進行,不得拖延時間。

華為其後發聲明,重申美國對孟晚舟的欺詐指控,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不符合引渡所需的雙重犯罪原則,又認為美國提出引渡是出於政治考慮,批評是濫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