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仍在調查上星期五兩宗針對警方的投擲汽油彈案,控告一名二十四歲被捕男子兩項縱火罪,星期一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其餘三名年齡介乎二十二至六十歲被捕男子獲准保釋,下月初向警署報到。警方指,二十四歲疑犯是單獨行事,根據相關地點的閉路電視記錄,發現疑犯在兩次犯案前,到附近油站買電油,並在附近便利店買啤酒,相關的啤酒與犯案的啤酒樽屬同款,會繼續調查疑犯犯案動機、有無幕後主謀及其他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