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在本台節目表示,逃犯條例已引進符合國際準則的防止政治迫害條款,如果被要求移交的人士因為政見、宗教、種族或國籍,或者涉事人在被移交後可能得不到公平審訊,又或者可能受到酷刑對待,法院都會拒絕移交請求,外國也有相關的案例,內地的引渡法也有相關的保障條款。

陳弘毅表示,即使涉及政治敏感的案件,內地要求香港移交維權律師、異見人士,或過去曾參加六四運動的人士,法院也要審視案件是否涉及政治迫害,他相信中央未來會克制,不會輕易提出請求,認為中央也不希望香港法院會裁定內地會對個別人士進行政治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