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出席本台節目時說,政府提出的逃犯條例修訂可以接受,他相信在目前政治環境下,草案在今個年度獲通過的機會很大,希望政府日後可再考慮是否改由區域法院審理案件,檢視對被要求移交人士的保障申請限制,要求被移送到內地的港人審訊時有監督員等。陳弘毅表示,逃犯條例已有防止政治迫害條款,外國也有不少的案例,相信本港法院並不難作出判斷,他相信中央未來也不會輕易提出移交逃犯的請求,以免被本港法院裁定是政治迫害。

陳弘毅認為,「港人港審」的安排需要克服三個障礙,包括香港法院只可以審理香港發生的刑事罪行,「港人港審」將要大幅修訂本地法例;此外,香港的刑法並不適用於內地,「港人港審」可能違反基本法;另外,不少內地學者文章也反映國際之間的不引渡原則,不應適用於香港與內地之間的區際引渡。陳弘毅又表示,中國政府一直不贊成將政治罪行不移交的條款,寫入香港與內地之間的引渡協議,現時中央同意在個案形式的移交列入保障條款,已經是很大讓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