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會在四方面加強回應社會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憂慮,包括無論在審議期間或條例通過後,都會繼續解釋工作;保安局會在條例草案恢復二讀時,以政策聲明的形式,令早前提出的6項保障人權措施有法律約束力;接受政黨提出定期匯報條例執行情況;以及會盡快與更多管轄區簽訂長期移交逃犯安排協議,會馬上增加律政司及保安局的資源去處理。
林鄭月娥說,對所有表達過意見、無論持正反意見、是否支持修例的人士,表達致謝,因為他們對施政的關心,將有利於政府良好管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