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會否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指政府昨晚發表的聲明已經有所回應,強調草案已經過四個月的密集及激烈討論,現時應該由立法會發揮憲制功能,審議修訂。林鄭月娥重申,明白市民的關注,會讓社會各界見到在人權方面的額外保障「唔係講左就算數」,會有法律約束力,若果請求移交方不同意,行政長官亦不會同意移交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