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搶走政府職員手機的案件,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全部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其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罰款3000元,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罰款800元,並可以在保釋金中扣除。

被告律師早前在庭上提交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感化官認為被告態度合作、有悔意,不過裁判官鄭念慈質疑報告取態,與被告答辯時的說法不吻合,當時並無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