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搶走政府職員手機,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全部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3800元。許智峯在判刑後表示,未決定會否上訴,又說不會因為今次案件而退縮,但會檢討用較好的方法。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黨內的紀律委員會將研究判決,再交由中央委員會決定許智峯的處分,雖然許智峯的黨籍仍在凍結中,但他仍會參與民主黨的行動,反對逃犯條例修訂。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認為許智峯並無悔意,一直指政府人員有錯,而且干犯的罪行嚴重,不應縱容,促請律政司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