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去年4月在立法會審議高鐵一地兩檢法案期間,搶走政府職員手機,早前被裁定三項罪名全部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其中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普通襲擊罰款3000元,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罰款800元。律政司表示,會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據和主控官報告,決定是否需要跟進。
許智峯在判刑後表示,不會放棄在議會內外抗爭,但他會檢討方式。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表示,尊重法庭裁決,黨內的紀律委員會將研究判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對判刑感到非常失望,促請律政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