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發表聲明,批評警方過份使用催淚彈、布袋彈、警棍、及胡椒噴霧等驅趕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者,有違國際法。分會總幹事譚萬基指,警方使用武力有嚴謹限制,大部份示威者和平示威,警方以小數暴力行為作前題,向和平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並不合理,指催淚氣體及橡膠子彈等武器可致重傷,嚴重可致死,不應用作驅散和平示威者之用,強調警方過份動武令現場情況更加緊張,反而令衝突加劇,呼籲警方不要一再向和平示威者濫用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