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長盧偉聰在警察總部,就昨日金鐘衝突採取的行動召開記者會,指行動中拘捕11人,涉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以及與暴動相關罪行。盧偉聰說暫時統計,警方一共發射約150枚催淚彈、數發橡膠子彈及20發布袋彈,強調警方在可行情況下會先向示威者警告,才會發射催淚彈。

他又說,警方在醫院有拘捕行動,是因為對部分人士有合理懷疑,涉嫌干犯一些刑事罪行,並非要搜查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