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特赦香港分會認為,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向星期三金鐘衝突遭受過份武力的和平示威者道歉,是不可接受,指香港警方當日的表現,顯然未能達到《聯合國執法人員使用武力和火器基本原則》訂明的標準,要求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調查過程必須包括受害人及目擊證人的參與,分會並正積極透過聯合國機制跟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