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在本台節目表示,相信未來逃犯條例修訂,在未來一年再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機會相當細,「重見天日」機會渺茫,因此與撤回修例無分別。他說,經過今次事件後,他對社會不同階層和界別人士,特別是在社會有說服力和代表性的意見領袖,都感到失望,又認為政府絕對需要檢討今次修例做法,建議特區政府成立研究部門,更準確和及時掌握民情轉變。

對於有意見指,若修例獲得通過,本港法院的法官無權否決移交請求,湯家驊認為,說法是謊言和假見證,強調法官要對法律忠誠,公平、公正、無私、無懼審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