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暫緩而不撤回修訂《逃犯條例》是不智,是一直為自己減分,又指利用暫緩這種有彈性的字眼,只會令市民更不信任,擔心政府是否要「陰我」。陳景生認為,香港與內地之間沒有移交逃犯協議,能顯示出一國與兩制之間的防火牆,但對兩地商討設立長期協議持開放態度。
出席同一節目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現時本港與內地、澳門及台灣未有移交逃犯協議,嚴格來說不是漏洞,因為立法局在1997年通過《逃犯條例》時,已表明會另外與三地再磋商互交逃犯協議。他又認為,政府以暴動形容上星期三在立法會外的示威,是政治口號,而非法律定義,相信部分集會人士會感到憤怒,反問為何甚麼都沒做亦被指參與暴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