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晚上會見傳媒,指上星期三下午3時許,在立法會示威區有人以磚頭、鐵支、鐵馬等衝擊警方,坊間對他事後在記者會形容為暴動有意見,他澄清指某一些人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如當日無參與暴力行為的人士,不用擔心涉及暴動罪,強調暴動罪的檢控門檻是非常高,要諮詢律政司,才會檢控。

盧偉聰說,至今拘捕15人涉嫌犯暴動或暴力罪行,當中只有5人與暴動有關,亦在周邊地方拘捕17人涉及其他罪行,包括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遊蕩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