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界立法會議員陳沛然表示,收到不止一間公立醫院的職員向他舉報,指上星期三金鐘衝突後,有受傷示威者求診時,醫院電腦在毋須登入系統情況下,出現警方專用版面,列出病人個人資料。醫管局強調,無將衝突傷者清單提交警方。私隱專員黃繼兒說,就懷疑公立醫院急症室電腦系統,未經登入下可取覽部分病人詳細資料 ,展開循規審查。
私隱條例訂明在某些情況下,違規者可引用豁免條款,包括披露的個人資料用作偵測罪行,醫院需審視是否合乎規定,自行決定是否引用這項豁免。醫院應先要求索取個人資料的執法機構提供足夠資訊,包括索取資料目的、所調查的案件性質及如何與調查有關。這項豁免並無賦予執法機關收集資料權力,在提出要求時,有責任告知醫院是否必須提供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