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6月12日警方的行動有無做錯,她指會用既往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她指,當有人用暴力,用自製武器衝擊警方,用暴力衝入立法大樓,警務同事有需要作出反應,是他們的職責,不期望警察面對衝擊而不處理。她引述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已就警方處理手法收到一些投訴,會用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包括監警會,認為必須尊重機制,透過充分調查,為社會找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