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表年報,顯示期內就首次公開招股保薦人的缺失,對七家公司和三名人士作出紀律處分,處以合共8.677億元罰款,並運用監管權力,直接介入19宗首次公開招股申請,及27宗上市後個案。對中介機構進行304次現場視察,當中發現1236宗違反證監會規例的個,向中介機構作出9074項索取交易及帳戶紀錄的要求。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證監會近年來大幅重整組織架構,及推行全方位的措施,以便更有效應對可能會損害投資者,和破壞市場廉潔穩健的威脅,新採納前置式監管方針已發揮顯著成效,對業界行為產生重大影響,讓投資者得到更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