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發表網誌,表示政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時,捲起一場政治的「完美風暴」,但其實完全不需要和可以避免,因為今次修例和基本法23條立法不同,從來都不是中央和特區政府的重點議程。
陳弘毅認為,政府低估了社會反對修例的力度,亦忽視了香港與內地移交逃犯的安排,以及香港與其他國家的安排,有根本不同,因為特區政府是由中央任命,憲制上從屬於中央政府,很難想像特區政府會拒絕中央提出的移交逃犯請求;又指香港回歸20多年以來,都未能與內地簽訂移交逃犯的長期協議,匆匆修例的同時,要取得公眾接受,是不現實。陳弘毅表示,今次爭議反映香港獨特的「半民主」政治制度,政府並非經民主選舉產生,但公民自由和社會活躍,可幸中央和特區政府,最終選擇以道理解決事件,而不是以威迫處理今次對一國兩制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