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建議,可以透過本地修例,賦予本港法院域外管轄權,讓本港法院審理涉嫌在台灣殺人的疑犯陳同佳。陳弘毅表示,本港的法院就兒童性侵犯的案件,已經有域外法權,認為政府可以考慮修改《侵犯人身罪條例》,讓本港法院可以審理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以外地方涉嫌干犯的殺人案。
至於追溯力的問題,陳弘毅認為,殺人屬於國際公認的刑事罪行,因此《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中,指刑事罪行不具追溯力的約束,理應不適用。對於律政司早前引述權威解讀,指不具追溯力的約束只適用於戰爭、反人類罪行等,陳弘毅同意法律解讀可能有灰色地帶,但相信法庭最終會用常理處理,他不相信法院會否定香港法院可處理域外殺人案。